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7 |
试验后,显示盘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的基本功能应保持一致. 4.4 出厂检验: 4.4.1出厂检验在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每批产品至少按表1要求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4.4.2判断准则:产品经检测后,满足产品执行标准中所有出厂检验项目要求的,判定合格;
其中有一项检验项目不满足产品执行标准中出厂检验项目要求的,则判定不合格. 4.4.3出厂检验不合格时,品质部立即对当批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同时试验员再次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如若不合格,品质部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分析,追查不合格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如停止发货、返工/返修等),质量负责人根据检验结果组织改善,并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4.5确认检验: 4.5.1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火灾报警产品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中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是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确保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验证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4.5.2检验方法:抽检,在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中抽取.对本公司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确认检验项目,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
对公司具备检验条件的确认检验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如顾客有要求或产品质量出现不稳定时,可以增加试验的频次. 4.5.3判断准则:产品经检测后,满足产品执行标准中所有确认检验项目要求的,判定合格;
其中有一项检验项目不满足产品执行标准中确认检验项目要求的,则判定不合格.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