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7 |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单位递送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保证金情形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一份电子投标光盘.
2、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
104 至113 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
114 至137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包括
138 至153 的内容 每册采用 单独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另电子投标光盘部分单独密封,并与正本封在一起.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内包封包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所有正本一个封套,所有副本一个封套.
2、外包封包封要求:用外包封套将正本、副本封在一起,正、副本封套与外包封套均要求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涛路17号 招标人名称: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高新园区纬12路道路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7 年2月7日15:00 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2月7日15:00 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一) 5.2 开标程序 5.2.3.3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受情况,校点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点到的投标人须按5.2.1.2规定向招标人送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县外企业)、交易员及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并由公证员宣布校验情况,招标人做好相关记录;
5.2.3.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经济技术类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评标程序及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第3.7.
5、4.1.1条规定进行装订的;
2、授权委托人非交易员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县外企业)、投标人交易员、项目经理未按5.2.1.2规定携带证件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