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7 |
青岛西海岸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 科学技术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 财政局 2018年7月3日 新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实施 梧桐树 聚才行动的若干政策》(青西新人组〔2018〕1号)规定,为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引进培育的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层次人才包括:新区2018年4月12日后新引进或新当选的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中国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国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长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自主推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 泰山学者 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经新区认定的其他 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 紧缺人才 . 第四条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含顶尖人才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 用人单位 ),在《政策》实施后区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和新培养人才奖励资金发放,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和生活补贴发放,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具体落实: 区招才中心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区内培养单位的认定奖励,负责自主推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或柔性引进的创新类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中国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国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长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泰山学者 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经新区认定其他创新类 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 紧缺人才 的认定及生活补贴发放的组织申报、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预算编制、年度绩效评估、资金发放等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自主推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创业类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中国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国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长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泰山学者 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经新区认定的其他创业类 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 紧缺人才 的认定及生活补贴发放的组织申报、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预算编制、年度绩效评估、资金发放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