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07 |
(三)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8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标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7年市财政将根据各县区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县区.各县区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县区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形式管理费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 一本通 账户的制度,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县区财政局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 回扣 、 手续费 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