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07 |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认真编制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各县区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证明、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各县区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县区要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加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实行 5个基本 的总体要求,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制作质量检查表,按照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监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开展至少3次现场检查,现场填写后与危改户、施工方3方签字确认,并拍成照片上传到农户档案信息系统.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乡镇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县区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