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8 |
8、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坐落为中江县龙台镇飞龙路6号,经委托方和相关人员陪同估价人员现场指界确认,本次估价以上述两处坐落对应一致为估价前提,谨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估价限制条件
1、本估价报告出具的评估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及遇到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时可能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影响.
2、本报告估价结果仅限于作为法院办理案件的价格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面积为准.
4、本估价报告中有关证明材料由委托方负责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估价结果有误的,本评估机构和有关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5、我们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查看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我们对估价对象的现场查看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结构、装修材料等)进行评估;
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委托方全称: 中江县人民法院
二、估价方估价机构全称: 四川鼎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怀宇 机构地址: 德阳市区长江东路211号F5-4号 估价资质等级: 贰级 证书编号: 510600G06 有效期限: 2015年03月31日至2018年03月31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600000036097(1-1) 营业期限: 200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05日
三、估价对象概况
1、估价对象权属状况 (1)土地权属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国用(2011龙)第87号 土地使用权人:叶青贵、朱翠琼 地类:综合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权面积:767.4O 终止日期:2048-4-9 (2)房产权属 《房屋所有权证》号:中江房权证龙工字第0000356号 房屋所有权人:叶青贵、朱翠琼 共有情况:按份共有 规划用途:综合用房 建筑面积:853.39O(其中商业189.21O,住宅664.18O.)
2、估价对象实体状况 估价对象建筑物为砖混结构,东西朝向,2005年建成,外墙面为墙砖,共四层,估价对象在一至四楼,一楼为四个单间带大面积后院,单间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及天棚面刮仿瓷,现作为库房使用,后院搭建简易彩钢房;
二楼为五个营业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天棚面铝扣板吊顶;
三、四楼为相同户型住宅,每层三套住房,户型为三室一厅双卫、三室一厅双卫、一室一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及天棚面刮仿瓷,铝合金窗,楼道口一个公共厨房;
屋顶为可上人屋顶.该套住宅通水、电、气、弱电.
3、估价对象的区位状况 区位状况包括估价对象所处的位置(坐落)、交通、环境(景观)、配套设施等. (1)坐落:位于中江县龙台镇飞龙路6号综合楼.其所处位置东面为飞龙路,南面为同类型房地产,西面为空地,北面为同类型房地产. (2)交通:估价对象区域内由飞龙路、三金路等城市主、次干道构成交通路网,区域内有龙台汽车站,多路公交、大巴通行,交通便捷. (3)环境:估价对象区域内无固定污染源,无明显噪音及粉尘污染,环境状况一般. (4)配套设施: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路网密集,主次干道纵横交错,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光纤、数字电视等基础设施管网齐全.区域内龙台汽车站、育苗幼儿园、中国电信、邮政银行等.区域内各类基本生活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市政基础设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