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9 |
一、各地要按照本通知所附《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流程》(附件1)和《契税征收管理岗位职责》(附件2),结合契税管理的特点以及二手房征收管理工作实际,在合法、简便、高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配置工作岗位,确保契税征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为规范管理,广西区税务局对办理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所需资料进行了明确.各地要加强指导,积极培训,做好落实工作.
三、结合我区契税工作情况,广西区税务局制作了《契税纳税申报表》(附件4)式样,并就表格的填写作了说明.各地要按照广西区税务局规定的表格式样,及时将申报表提供给纳税人使用.
四、各地要按照《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附件5)及填表说明的要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完善充实数据信息.
五、各地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的政务协作,通报税收政策及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措施,确保 先税后证 .在过渡时期,税务机关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凭证后,在第三联 备注 栏加盖 其他部门备查用 章,送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查验留存,作为 先税后证 的凭据.
六、关于税款退库问题.纳税人缴纳税款涉及退税事项的,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库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6〕104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库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地税发〔2006〕269号)办理.
七、关于追缴欠税问题.各地要组织力量调查了解2009年以前契税欠缴情况,通知纳税人及时申报入库.
八、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广西区税务局. 附件:1.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流程 2.契税征收管理岗位职责 3.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所需提供资料 4. 契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5.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填表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0年3月30日 附件1: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流程
一、纳税人领取、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并按房屋、土地交易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二、受理人员对《契税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受理人员应告知纳税人不通过的原因,并指导纳税人重新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或补充需要的相关资料,初审通过的,由受理人员签收《契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三、初审通过决定受理后,审核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一)属缴纳税款的:1.将纳税人申报的房屋、土地的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核定纳税人房屋、土地的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出具审核意见,制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2.将经审批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的计税数据交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3.将盖有税务部门征收章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传递给开票人员.4.纳税人缴纳税款,领取契税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