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09

(三)负责契税征收台帐的制作.

(四)负责资料收集、归档.

三、审批岗职责

(一)负责契税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契税征收管理涉税审批工作.

四、开票岗职责

(一)按照《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开具完税凭证.

(二)在《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填写承受人纳税情况信息.

(三)将纳税人资料传递到审核岗. 附件3: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所需提供资料 (以下资料除特别注明外,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土地、房屋权属通过 招拍挂 方式交易的,纳税人应提供;

(一)成交确认书;

(二)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三)委托拍卖协议;

(四)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房地产买卖:

(一)购买商品房,纳税人应提供;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准购证;

5.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购买、交换存量房(二手房),纳税人应提供;

1.房屋买卖合同或交换协议(拍卖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的提供裁定书);

2.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换的双方均提供);

3.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交换的双方需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交换的双方均提供);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房地产赠与,纳税人应提供: 1.房地产赠与公证书和有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协议(原件);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国税发〔2006〕144号)(原件);

3.赠与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5.受赠单位或个人有关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6.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属拆迁安置房的,纳税人应提供;

(一)实物安置: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房屋买卖合同;

3.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私房收购补偿价格表;

5.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6.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货币补偿: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房屋买卖合同;

3.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款证实书;

5.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6.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以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纳税人应提供:

(一)投资、入股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投资、入股协议书或公司章程;

(原件)

(三)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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