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0 |
(2)校园内禁止经营酒吧、网吧、歌舞厅、洗浴以及其它娱乐行业等项目;
(3)禁止经营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禁止经营的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商品. 10.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0.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应提前5日报由甲方审批. 10.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0.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0.10 合同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规范经营,严禁超出铺面经营面积经营,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第11条 商铺的照管 11.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电路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1.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1.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1.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
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1.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1.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2条 招牌和广告 12.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2.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2.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3.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水电费超过【25】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3.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3.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3.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 甲方可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本商铺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6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