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11
海安县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管理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 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提高食堂管理质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身体健康,促使学校食堂更好地为学校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等法律、 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管理的十二项制度》(海教勤〔2009〕01号)、《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2017修订版 )》等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促进教育行风建设和教育廉政建设.

二、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食堂各岗位职责,是否层层落实食堂管理责任,是否按县局要求积极推进示范食堂创建工作. 2.是否按规定要求配齐配足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无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有无学生营养配餐员,有无等级厨师,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和培训率是否达100%,有无超龄用工及其他违规用工现象. 3.食堂建筑、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积极推行 明厨亮灶 工程,是否积极推行 五常法 等先进管理方法,食堂人员是否有按规操作、及时归置的良好习惯,食堂整体环境是否卫生整洁. 4.是否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校长等人员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否定期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是否主动接受食堂物品采买、食品加工流程、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民主监督. 5.是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5.20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将食品安全、营养及文明就餐教育列入课程计划,并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人员,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每年教育时间不少于10小时. 6.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是否每天自查整改食堂管理存在问题,每月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演练,并形成自查、培训和演练记录. 7.是否按要求建立食堂物品采购领导组,并制定实施食堂物品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制度.是否分别建立2人以上的物品轮流采购组和轮流验收组,并及时验收、监督、签字.学校食堂物品采购负责人是否长期由一人担任,有无定期选拔任用. 8.凡县局统一招标的食堂大宗物品,学校有无在中标单位中选点采购并严格把好产品的质量、价格、数量关.食堂用蔬菜及县局统一招标以外的食品采购,是否定期通过比质比价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食堂所有物品的采买,是否按要求及时做好索票索证和食品留样工作. 9.是否注重食堂采购、验收、保管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要求其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对相关人员实施绩效考核. 10.学生的伙食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伙食收费标准是否每学期报区镇教管办、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审批、备案.是否按周制定上传学生带量营养菜谱,并据此实施物品采购和学生营养供餐,有无结合每年健康体验建立特殊学生营养档案并积极干预其营养状况. 11.有无加强学生餐费核算,做到按日核算伙食成本,按月核算盈亏,保持收支平衡,如有盈余是否及时退还给学生或用于贴补学生伙食,有无跨学期挂账.食堂有无在学生伙食费中支出非食堂人员工资、教职工补助、非食堂用水电费、学校招待费等违规支出现象.有无截流、挪用、侵占学生伙食费现象. 12.在县局、区镇教管办组织的食堂财务审计或互审、学校组织的财务自查和民主理财中有无发现存在问题,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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