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2 |
3.6棚内消防通道规划应根据人流计算得出,疏散出口设计应达到疏散距离要求.
4、电气安全 4.1展位施工中必须具有专业电气图纸,进场施工的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和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不得违规、违章作业;
4.2参展商及承建单位必须使用安全合格、符合国家标准(GB)的电气材料,如电缆、开关和灯具等;
设备线路的电线电缆除穿暗管敷设外,应采用无卤低烟型电线电缆;
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护保护措施;
电力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工程安装标准》中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3承建单位或参展商在展位搭建时,必须预留配电箱接口位置,以便于电源接驳和紧急抢修;
4.4标准展位之间的电源连接线不允许跨通道敷设,特殊情况跨过通道时,安装高度必须超过3米以上,且有铝柱或铝条作为依托.电缆线穿过公共通道必须加盖防护板、贴上警示胶带;
4.5标准展位如要增加用电设备(包括灯具、其它大功率用电器)必须由展会主(承)办单位指定的服务商负责安装,特装展位如用电量超出原申报容量,必须向展馆重新申请.展馆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标 准展位私自增加用电负荷及特装展位超申报容量用电行为进行处罚;
4.6标准展位插线板距地不得小于80厘米,在30厘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易燃物品;
4.7严禁在未做防火处理或未做隔离保护的易燃物体上安装灯具等用电设备,展位内安装的射灯,其灯头与装饰物距离不得少于0.3米,且须采用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金卤灯等发热灯具与易燃物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4.8所有开关接口和线路接头处必须连接牢靠,使用国家标准的接线盒(箱)接驳;
4.9 380V动力电源作为三相四线制非动力电源使用时,必须调整好三相负载,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所有电气设备均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或接零措施;
4.10所有开关及电缆的负荷承载,应控制在标称设计容量的80%以内;
4.11室外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线路及开关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防雨、接地及警示措施;
4.12不得移动和破坏展馆建筑本体原设计固定的电力和照明设备和设施;
4.13展位如出现线路、开关发热或频繁跳闸现象,参展商及承建单位必须及时断电检查处理.如因展商(承建单位)自带的电缆线或灯具、及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此类现象,必须立即维修和更换;
如由于展商或承建单位在标准展位基本配置上私自加装用电设备,或特装展位超负荷用电引起的开关跳闸,在整改的同时必须重新申报负荷及电源.对拒不执行和配合会展中心整改措施的,会展中心有权对展位进行断电或停止施工处理;
4.14会展中心展位采用二级漏电接地保护方式供电,参展商须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如果参展商使用的电力设备或设施与会展中心的二级漏电接地保护有冲突,导致无法正常供电而自愿放弃漏电接地保护装置的,应在预租时提前提出要求.参展商必须签署 自愿放弃漏电接地保护装置 《安全承诺书》,会展中心依据《承诺书》要求,将漏电保护开关更换成无漏电保护的塑壳开关;
4.15 展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太阳灯)、霓虹灯及带触发器等发热量大的高温高压有安全隐患的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