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3 |
三、认定
(一)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区政府组织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认定,按照认定结果区分情况予以相应补偿.
(二)房屋征收(搬迁)范围确定后,不得在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
四、安置地点、标准及地下室
(一)安置地点.以金山三期区域为主.安置住房主要户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130平方米以下,以65±5平方米、75±5平方米、85±5平方米、125±5平方米为主.
(二)安置房标准.安置房为毛坯房.水、电、暖具备使用条件,阳台封闭,双层玻璃,入户门为防盗门.
(三)简单装修补偿金标准:三室户补偿1200元、两室户补偿1000元、一室户补偿800元,一次性支付.
(四)地下室购买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具体面积、位置以楼房房号对应的为准. 十
五、其它事项
(一)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分别启动征收程序和自治搬迁程序.
(二)安置楼房的建筑面积,若有差异,以实测数据为准.
(三)按照选房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新房,每户仅限一套一层新房.
(四)签协议时,由房屋产权人到场签订,如无法到场,可出具本人签署的委托书,由受托人带本人及产权人的身份证到现场签订;
产权人已过世的,继承人可携带房屋权利证明,包括:公证书、见证书、判决书、裁定书、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分家合同或第一顺序(如无第一顺序则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认可的财产分割协议等到场签订;
有财产纠纷的,带公证书、见证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到场签订. 签协议的同时交回现有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相关土地、房产证明,由相关部门注销.
(五)征收(搬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有纠纷的房地产,由相关部门将房地产有关事宜作证据保全,相关权利人与相关部门先签订补偿协议,相关补偿先行提存,待纠纷解决后发放.
(六)所有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差价在核实确认后结清,到指定地点领取.
(七)所有权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生效后全额领取补偿款.
(八)公有住房承租人依据房改政策先行购买房屋产权,再选择安置补偿方式.对不购买房屋产权的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住房保障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权人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搬家将房屋腾空,严禁自行拆除房屋,因擅自拆除房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拆除实施人自行承担.
(十)古冶区规划区域内搬迁安置补偿依照此方案执行,在具体实施前,各区域依据本方案制定细则. (十一)2009年12月4日古冶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古冶区金山新城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同时废止. (十二)本方案自古冶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