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4 |
B层次人才按不超过总房价的50%、最高75万元申领购房补贴,或免费租住15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并领取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
C层次第一至三类人才按不超过总房价的40%、最高40万元申领购房补贴,或免费租住12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并领取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第四至六类人才按不超过总房价的30%、最高30万元申领购房补贴,或免费租住10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并领取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
第七类人才按不超过其总房价的20%、最高20万元申领购房补贴,或免费租住8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并领取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引进人才引进前在马鞍山已有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引进后又新购一套住房的,视为 首次购房 ,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夫妻两人均为引进人才的,一人享受购房补贴,一人不享受购房补贴,可领取生活补贴. 第七条 申报主体
1、引才单位向县区人社局或开发园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
县区人才办、开发园区组织人事部门与本级人才办和科技、财政等部门会商初审后,向市人社局申报(报市人社局人才 一站式 服务窗口,下同). 市属企业引才的,经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2、中央、省驻马企事业单位引进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主导产业相关的急需紧缺人才,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第八条 申报材料
1、引才单位提交《申报马鞍山市 龙马 工程报告》,填报《马鞍山市 龙马 工程人选申报表》《马鞍山市 龙马 工程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
2、提供引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服务期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属自主创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提供与载体单位签订的入驻项目协议.
3、提供能够证明人才身份及人才层次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技术成果证书、荣誉证书、论文索引、月工资(年薪)收入单,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等. 原件由初审单位负责查验确认,复印件报市审核(下同).
4、用人单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人才本人银行卡号(银行账号).
5、申请购房补贴的,出具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票据等;
以配偶名义购房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第九条 审核程序
1、对引进带有特别重大项目、产业核心技术的特殊人才,由引才的县区、开发园区提出意见,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人社、财政及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提出 量身定制 的奖补政策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对其他企业申报的人选,由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人社、财政及相关部门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3、市人才办按季度组织会审,申报单位于每年4月上旬、7月上旬、10月上旬、12月下旬报送申报材料. 中央、省驻马企事业单位在年终集中申报,实行 一单位一报 ,由市人才办与人社、财政等部门会商提出审核意见. 市、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前实行 一事一报 ,由市人才办与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会商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 政策兑现
1、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后,即按政策规定标准兑现奖补资金,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市、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经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审批后兑现. 中央、省驻马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审批后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