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14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绵食药监食〔2011〕147号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各园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现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1]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于2011年10月8日前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报告和附件

3、附件4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和市教育体育局后产科. 联系人: 邓小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联系

电话:2545151(带传真)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苏飞(市教育体育局后产科) 联系

电话:221021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1〕16号) 二О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学校 食堂 管理 通知 抄送:稽查支队、食安科,本局领导,存档.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21份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食[2011]16号2011-09-08 15:52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广元市、巴中市、凉山州卫生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在学校食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农村学校食堂纳入监管目标,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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