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14
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滁安监法函〔2018〕37号 关于开展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工作的通知 市局各有关科室、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安监法函〔2018〕155号)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市局各有关科室、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安监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经结案的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及事故调查并已经批复结案的案卷.

二、评查方式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遵循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市局各有关科室、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安监局自查和市局组织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工作安排 本次评查活动从8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7日) 市局各有关科室、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安监局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以及《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档案评查标准(试行)》(附件

2、

3、4),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各地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局法制与行政审批科.联系人:宣海,联系

电话:3075686.

(二)评查阶段(8月28日~8月31日) 市局相关科室、监察支队报送2017年度全部案卷文书.各县、市、区报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事故调查处理三类案卷文书各1份.市局法制与行政审批科组织对上述案卷评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9月3日~9月21日) 市局将对全市评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评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旨在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把案卷评查作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信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注重查与评的结合,着力解决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严格评查.要认真组织实施案卷评查工作,自查过程要认真、细致、严谨,不得弄虚作假,做到依法评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三)针对问题,有效整改.针对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 边查边改,边改边建 的原则,切实采取措施有效整改.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附:

1、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2、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3、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4、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档案评查标准(试行) 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 抄送:市法制办 附件1 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合计案卷种类 备注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事故调查 全市案卷数 市本级案卷数 所辖县(市、区)案卷数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