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5 |
5、招标方将对前期进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如发现其不能胜任的,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直到胜任为止.
6、优先录用招标方现有岗位职工,岗位工资执行承包方公司标准.
7、物业公司必须保证楼宇保洁、安保服务人员按岗足额到位,且年龄45岁以下的安保人员占总安保人数的70%以上,设备到位、到位服务人员必须在册,如确需要更换人员,必须持调动后的花名册报医院监管部门备案.
8、本物业项目要求中标方的员工在医院服务期间,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用于生活用途,不能使用煤气炉灶等.
9、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招标方承担.物业服务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等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价均由物业托管方自行承担.
10、法定节假日(共11个)3倍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3/21.75=节假日工资/人・天)
四、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 对服务方的日常物业作业的管理和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查想结合).每月底对服务方做出下月度物业工作计划布置和对当月度物业工作进行考核(全年考核12次),考核按有关物业工作考核标准结合招标人物业工作计划要求综合进行,合同期满综合考核考评. 2.每月对服务方的物业进行考核,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物业经费. 3. 如遇突发事件,协调服务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 4.服务方因物业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视情况扣除一定的物业经费,其中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每次扣当月物业经费2%-5%,情节严重的扣5%-10%;
媒体曝光后经查实的,每次扣2%-5%;
群众举报经查实的,每次扣2%-5%. 5.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 6. 应按甲方提出的对各种管理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每个标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排长期稳定的日常管理物业人员,并报甲方备案,如有变更,应及时上报变更情况.甲方应将检查管护人员日常落实情况纳入考试评分范畴,每发现一人不到岗情况或值班期间躺倒睡觉一次,扣除300元. 7. 建立巡视报告制,每天有专人进行对公共设备设施的巡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物业范围内公共设施设备等缺损,应在原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与甲方联系,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对因巡视不到位导致受损事实,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和扣分处理. (1)巡视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发现人为造成的设施损坏,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和所在地管理部门. (2)恶劣天气要加强人员值班,随时处理各种情况.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承包方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合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承包方应配合招标方在招标楼宇内的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处理,无条件的完成招标人交办的突击任务,承包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停工事件时,招标方可临时指定有关单位承担,所发生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再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
3、如遇自然灾害、特大事件(以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承包方所有人员应服从招标方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4、承包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招标方开展爱国卫生等活动.
5、合同期间,承包方对员工的工资、社保、计划生育、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引发的事故,承担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费用,同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承包方与招标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如拖欠员工工资等)以及其他纠纷,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和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上述如招标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