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5 |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15.设置协议书(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提供). 申请设置门诊部以下(含门诊部)医疗机构,可行性报告可缺少上述
3、
4、
10、
11、14项内容.
(二)选址报告: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三)《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附表1);
(四)《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附表2);
(五)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签字表(附表
3、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附表5)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房产证复印件和(或)房屋租赁协议;
(七)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八)资产评估报告(医院);
(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附表6)及规章制度;
(十)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附表7)及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
(十一)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清单;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十三)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和医疗消毒供应等项目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提供委托协议书及第三方相关资质;
(十四)拟登记影像科(含放射诊断专业)的提供放射许可证;
(十五)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提供《工商执照》复印件 (十六)委托代理书(附件1);
(十七)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告知承诺书(附件2). 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 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 审查 申请人应: 1:根据要求当场更正错误的材料;
2: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及时补正申报材料. 审批部门应: 1: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相关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0个工作日内 7个工作日内 决定或提交上级部门决定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对于已办结的该许可事项,应当将有关许可材料及时归档. 3个工作日内 流程图: 申请资料预审 符合不符合 申请人补全 后提出 不合格合格申请人改进 重新提出申请 重要提示:从事医疗活动,除获取本许可以外,还需要办理工商执照等许可(准入).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1:为非本部门许可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