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15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泰州市姜堰区国家税务局 泰州市姜堰地方税务局 泰姜民发〔2013〕16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福利企业年审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全区各福利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泰州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福利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泰民办[2013]7号)转发给你们,希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坚持标准,认真做好福利企业年审工作.

为做好福利企业年审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决定成立姜堰区福利企业年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郑华林 副组长:李琳徐宏成员:李宾王昌良 陈建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福利生产办.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 泰州市姜堰区国家税务局 泰州市姜堰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福利企业 年审 通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 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 泰州市地方税务局 泰民办〔2013〕7号 关于开展2012年福利企业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江苏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苏民规〔2010〕7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民规〔2010〕1号)要求,市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决定对全市福利企业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福利企业年审是福利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福利企业年审工作,对于促进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和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各项扶持办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民政部门要会同国、地税部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精心组织,加强合作,并在人员、设备配备、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

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审业务培训,明确标准,落实各项规定,建立起科学、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年审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实效性.

二、严格条件,依法认定 按照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印发的《江苏省福利企业年审办法》(苏民规〔2010〕1号)文件规定的年审标准和审核要求,既要认真审核报送材料,又要深入实地检查核实.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每个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企业的残疾职工安置比例及实际上岗人数、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岗位安排、上岗出勤和无障碍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深入车间与残疾职工进行面对面的谈话交流,做到程序不少、内容不减、标准不降,坚决杜绝走过场、简单化.确保年审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福利企业年审工作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各市(区)要主动加强与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又要注重密切沟通、相互协作.按照年审内容的要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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