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6 |
三、
二、一方案) 7.具体建设项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项目立项 3.规划许可证 4.区政府请示文 5.建设用地申请表 6."一书四方案" 7.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8.权属证件(所有权证) 9.勘测定界图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1.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12.平面布置图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上报 收费标准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117号)
2、《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窗口领取 投诉监督电话 0536-3235939 采矿权变更登记事项服务指南 办理项名称 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人名称变更)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及科室 青州市国土局矿管科 办理 地点 青州市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 电话 0536-3092590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服务对象 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1)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2) 变更矿区范围的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3) 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并经有批准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因企业转让变更企业名称的须取得采矿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登记书;
2.县级人民政府关于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的意见;
3.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工商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或工商变更事项查询单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复印件);
6.储量确认书、储量备案证明(复印件);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8.保证金登记卡片(依新规定调整).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现场勘查 4.发证(或不予许可) 收费标准 采矿权占用费:1000元/年/平方公里,不足1平方公里大于0.5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算,小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算.《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九条 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74号)第六条 法定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投诉监督电话 0536-3235939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事项服务指南 办理项名称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及科室 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办理 地点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 咨询 电话 0536-309259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5:00 服务对象 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2、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3、征收农民土地的已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无争议;
4、用地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