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6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征收人不得享受上述奖励和补助:
1、在签约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
2、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但未按协议约定期限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
3、由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 十
二、签约期限:30日,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第6日开始计算. 十
三、实施步骤
1、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2、公示征收初步评估结果,征求意见,修正数据,送达正式评估报告.
3、协商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腾房,区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协议约定支付征收补偿款.
4、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依程序完成有关工作,并由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拒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完成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
6、公示有关征收补偿情况,完成本征收项目. 十
四、实行阳光征收,征收信息公开 在实施本征收项目的过程中,实行阳光征收,征收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
公开征收补偿政策、办事程序;
公开房屋调查的基本情况、安置情况和征收工作人员名单;
公开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分户评估情况;
广泛接受被征收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