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8 |
负责贯彻执行引进优秀人才政策.
(七)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企业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依法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荣誉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九)按管理权限负责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十)负责承办区级行政机关、政府系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数的核准. (十一)负责区属公务员的退休审批管理;
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核准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及审批以及区属农民助理技师、技术员评审及审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区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五)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十六)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所属单位拟定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0]14号)精神,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设内设职能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海口市美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管理范围:行政机关、政府系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海口市美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海口市美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