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18
蚌发改环资〔2018〕166号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蚌埠市煤炭消费减量 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蚌埠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统计局 2018年6月19日 蚌埠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根据《安徽省 十三五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六厅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机制,在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和减少煤炭消费量,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蚌埠样板和两个中心城市,建设美丽蚌埠提供强大支撑.

二、控制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采取减量、替代措施,到2018年底,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与2015年相比实现 由增转降 ;

到2019年底,完成削减50%的序时进度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80.42万吨,总量较2015年减少30.57万吨,完成省下达煤炭消费总量减量目标.

(二)县区分解目标及重点企业减量目标.根据省关于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重点耗煤企业的要求,结合各县区近年来能源消费、煤炭消费和产业结构实际情况,将省下达全市的30.57万吨煤炭减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关于重点企业(用煤企业)煤炭减量指标任务,由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结合煤炭减量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严控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拆尽拆,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或阶段性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鼓励企业提前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耗煤产能.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继续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电力行业:2020 年底前,全面淘汰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的单机10 万千瓦及以下和单机20 万千瓦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逐步关停淘汰供电煤耗大幅高于同类机组平均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大幅高于国家标准的火电机组.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下同),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蚌埠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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