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8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牵头建立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煤炭减量替代工作,审议各县区煤炭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年度自查报告.重点督促空气质量较差地区加强煤炭减量替代、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小组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市规划局、市工商质监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统计局、蚌埠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和掌握各县区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形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的分解和落实,指导和督促做好全市电力行业落后产能任务和落后锅炉淘汰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市经信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做好全市其他重点高耗煤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分解落实以及在用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
市统计局负责煤炭消费统计;
有关油气、电力等企业要积极落实 气代煤 和 电代煤 等配套工程,确保天然气和电力供应.市直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各自工作职责内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地方实际,科学制定落实方案,将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方案按年度进行滚动调整,调整计划要于每年11月底前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资源税费、煤炭税费、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措施,促进节能减排,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基金,加强城乡配网升级改造、电网调峰能力提升、石油和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和重大能源科技装备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油气管网主干/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城乡配电网、分布式能源发电、热电联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涉及民生的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
(四)强化考核问责和监督管理.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督,加快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市发改委将煤炭减量替代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县区能源消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目标体系,作为能耗双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煤炭减量替代目标任务的县区,由市节能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减量替代任务,并于每年5月底前编制上一年度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自查报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于每年6月组织对县区煤炭减量替代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示. 全市煤炭减量指标任务目标 单位:吨地区2015年煤炭 消费总量 2018年2019年2020年较2015年煤炭消费减量目标 蚌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