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8 |
(二)压缩过剩产能.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计划,严禁国家明令的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严禁建设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特别是耗煤项目.加大环保、能耗处罚力度,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产能退出机制,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
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环保局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煤提效.持续加大节能技改力度,推进化工、建材等传统工业行业和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推动传统产业和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直接或间接减少煤炭消费.在工业领域,推广节能增效先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大力推广中高温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推广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空气源低温热泵供暖等低品位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到2020 年,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 年下降18%以上.在电机系统领域,重点推广达到国家
1、2级能效标准的电动机、变压器、高效变频器、无功补偿器、风机、水泵、空压机系统等,加快现有机电系统节能改造,间接减少煤炭消费.在家电照明领域,推广达到国家
1、2级能效标准的节能家用电器、办公和商用设备,以及半导体照明等高效照明产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管局
(四)整治燃煤锅炉窑炉.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其中:全市范围内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快燃煤锅炉、玻璃窑炉清洁能源替代,2018年底前,市区、三县建成区范围内35蒸吨/小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玻璃等行业工业窑炉要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在改用天然气的过程中要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在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新上涉及锅炉项目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广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蚌埠供电公司
(五)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广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争取到2020年,建成光伏电站装机规模500MW.稳妥推进风电建设.支持平原、低丘、滩涂地区采用先进技术有序建设低风速风电场,控制山区风电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新增风电装机规模500MW.大力推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我市农作物秸杆数量较大的特点,以提高秸杆转化利用率为重点,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创建秸秆利用省级示范基地.重点围绕生物质发电、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秸杆制燃气、成型燃料,力争实现年度秸杆利用量100万吨(其中电厂利用50万吨).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4万千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农林委、市环保局、蚌埠供电公司
(六)实施 煤改气 和 以电代煤 . 努力扩大天然气清洁能源利用比重,提升工商业天然气保障能力,扩大开发区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的比重,积极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支持天然气替代燃煤.实施《蚌埠市2014-2020年天然气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进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区天然气管网布局,逐步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采取积极措施增加天然气、电力供应,提高天然气、电力替代煤炭消费量.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 以电代煤 ,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行政执法局、蚌埠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