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3-03-22

1 丹阳市运河供销社 59.50 100.00% 合计59.50 100.00%

2、2000 年,精密合金厂改制

2000 年,精密合金厂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改制过程中履行 了如下程序: 4-5-6 (1)改制方案审批

2000 年7月18 日,运河供销社向市供销总社提交《关于丹阳市精密合金厂 进行企业改制的报告》 ,申请对精密合金厂进行企业改制,由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改制为自然人作为出资人形式的私营企业.

2000 年9月20 日,运河供销社向市供销总社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关于 丹阳市精密合金厂改制方案的报告》 ,经以

2000 年7月25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清 查,评估后资产价值为 28,392,193.94 元,负债为 23,679,726.77 元,净资产为 4,712,467.17 元(土地资产未评估作价) ,产权出让后,企业全部债权债务由出资 人承担.

2000 年11 月2日,市供销总社向运河供销社下发《关于丹阳市精密合金厂 改制方案的批复》 (丹供[2000]43 号) ,同意由该企业经营者一次性买断集体净资 产,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

同意将

34 万元职工应付工资量化给职工,57 万元福 利基金结余留给企业支付职工养老保险等费用;

同意在净资产中的各项剥离、核 销共 207.88 万元,其中

30 万元管理费差额与转让金一同交纳,按政策优惠剥离 净资产 147.37 万元,最终按

116 万元转让;

按政策缴纳的土地租赁使用费交运 河供销社管理使用,管理费交市供销总社管理使用. (2)资产评估

2000 年9月15 日,丹阳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丹中会评字(2000)第07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对运河供销社实际投资的精密合金厂、丹阳市通远 物资公司(以下简称 通远物资 )和丹阳市精通稀有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精通回收 )三个企业的整体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基 准日为

2000 年7月25 日,整体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839.22 万元,负债的评估价 值为 2,367.97 万元,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71.25 万元. 关于通远物资和精通回收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说明

(一)

1、1991 年5月精 密合金厂设立之 之 (8)丹阳市通远物资公司设立及注销情况 和 (9)精通 稀有金属设立及对外转让情况 . (3)产权转让

2000 年12 月3日,运河供销社与万金宜签订《产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 4-5-7 运河供销社将精密合金厂的全部产权(土地使用权除外)转让给万金宜,转让对 价为

116 万元,万金宜另应支付 30.00 万元管理费差额,合计 146.00 万元.本次 股权转让的实际受让方为万金宜、朱海忠和朱伟强三人,朱海忠和朱伟强委托万 金宜代表其二人实施改制相关事宜.根据万金宜、朱海忠和朱伟强于

2017 年9月18 日出具的《确认函》 ,确认:精密合金厂

2000 年改制时的产权受让方系万 金宜、朱海忠和朱伟强三人,且朱海忠和朱伟强已通过口头方式全权委托万金宜 代表其二人实施改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精密合金厂净资产、办理改制 事宜的报批手续、签订《产权转让协议书》等一切事项,并自愿承担万金宜代表 其二人实施的购买精密合金厂净资产等改制相关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万金宜、 朱海忠和朱伟强三人对此不存在任何异议,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债权债务清理 根据运河供销社与万金宜于

2000 年12 月3日签订的 《产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精密合金厂负债为 23,679,726.77 元,其中银行贷款、货款和各项债权均由 万金宜负责,企业转让后形成的债权债务与运河供销社无关.? 根据运河供销社及市供销总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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