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4-02-11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 系和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 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蔡庶、林丹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 地查看.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7、如未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本估值报告书的全文或任何部分内容或任何注 释,均不能以任何形式刊载于任何文件、通函或声明.

8、欲了解本评估物业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全文.

9、最后,根据本公司的一贯做法,我们必须申明,本估值报告书仅供委托方使 用,本公司不承担对任何第三者对本报告书的全文或任何部分内容的任何责任.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中国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公园路1号「兴达广场」第1―5层部分商业服 务物业 估值基准日:2008年07月31日4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评估基准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