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2-14 |
, Ltd. (宁波市鄞州区工业园区金达路7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圣龙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卿、罗力成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 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 则发行价以经除息、 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则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六个月;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玉龙、陈雅 卿、罗力成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公司股东禹舜商贸、圣达尔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文昌、黄红亮、王凤鸣、张勇、钱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3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 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 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