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5-02-14 |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 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监事陈晓玲、黄小萍承诺:自发行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上 市后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 票价格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 上述股票收盘价 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发行人回购股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4 110%时, 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 公司作为稳定股价的第一顺 序责任人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 份.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③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 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