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6-06-10 |
及(e) 就本决议案而言, 「基准价」 指下列两项中的较高价格: (i) 订立相关股份发行建议的协议当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
或(ii) 下述三个日期当中最早一个日期之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 (A) 公司公布相关股份发行建议的交易或安排的日期;
(B) 公司就相关股份发行建议订立协议的日期;
或(C) 建议发行公司股份的订价日期. 「有关期间」 乃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发生之日期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召开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之日;
或(iii) 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修订或更新本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权力之日. C
4 C 「供股」 乃指本公司董事於指定期间内根赌骋恢付锹既掌诿斜竟竟啥嶂煞莩钟腥(及 (如适用) 有权参与发售之本公司其他证券持有人) ,按彼等於该日之持股(或 (如适用) 该等其他证券) 比例向彼等提出股份要约或发行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其他给予认购股份权利之证券(惟 本公司董事有权就零碎配额或经顾及适用於本公司之任何地区之法规下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该等地区之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定而给予视为必须或权宜之所有豁免或另作安排) .」 6. 「动议: (a) 在下文(b)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关期间(定 义见下文) 内按照不时修订之所有适用法例及或 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於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并就此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认可之任何其他交易所购回本公司之股份;
(b) 根衔(a)段之批准,於有关期间(定 义见下文) 由本公司购回之股份数目总额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10%,惟倘於本公司其后进行任何股份合并或拆细,根衔(a)段之授权最多可回购之股份数目於紧接该合并或拆细前或紧随其后占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的百分比应相同,而最多可回购的股份数目应作出相应调整;
而上文(a)段授出之权限亦须受此数额限制;
及(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 乃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较早发生之日期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召开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之日;
或C5C(iii) 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修订或更新本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权力之日.」 承董事会命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梁宏玉香港,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附注: 1. 凡有权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每位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并於以投票方式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派之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签署该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 有) 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副本,最迟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3. 本公司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按意愿亲自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4. 倘属联名登记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於会议上就该等股份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则排名最先或较先者(视 乎情况而定) 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以彼於股东名册中有关联名持有股份之排名次序为准. 5. 为决定有权参加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股东身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星 期一) 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星 期四) (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有资格参加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星 期五)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室. 6. 为决定享有获派发建议末期股息之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星 期四) 至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星 期一) (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有资格收取建议之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星 期三) 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室.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