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6-06-10

6 C 7. 根断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3.39(4)条,除主席以诚实信用之原则做出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之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於股东大会上,股东所作的所有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 8. 就本通告第3(a)之决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提名本公司退任董事王玉锁先生、王子峥先生、 马志祥先生、阮葆光先生及严玉瑜女士重选为本公司董事.上述退任董事之详情载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之通函附录二内. 9. 有关本通告第5及6项之决议案,本公司之董事会建议寻求股东批准发行本公司股份及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就该等建议而发出之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10. 於本通告付印之日,本公司之董事会由下列人士组成:六位执行董事,分别为主席王玉锁先生、副主席张叶生先生、执行主席王子峥先生、首席执行官韩继深先生、总裁刘敏先生及王冬至先生;

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马志祥先生、阮葆光先生、罗义坤先生及严玉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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