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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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全部高银金融 (集团) 有限公司之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送交买主或 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LDIN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高银金融( 集团)有 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0) 主要及关连交易 有关合营企业收购 香港土地使用权 * 仅供识别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重要函件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4 附录一 ― 本集团之财务资料

9 附录二 ― 一般资料

11 目录CiC於本通函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接纳函」 指 香港政府地政总署向投标人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 四日之接纳函,确认接纳投标人提交之投标 「收购事项」 指 根楸竿寄馐展焊玫乜橹恋厥褂萌 「该等公告」 指 投标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有关收 购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及中国之商业银行对外经营一般业务之日子 (不包括星期 六或星期日) 「英属处女群岛」 指 英属处女群岛 「本公司」 指 高银金融 (集团) 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发展项目」 指 发展该地块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Gold Flair」 指Gold Flair Holdings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为Golden Sphere之全资附属公司 「Gold Vibe」 指Gold Vibe Holdings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由潘先生全资拥有 「Golden Sphere」 指Golden Sphere Developments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 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分别由本公司间接拥有60%及由 Gold Vibe拥有40%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政府」 指 香港政府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股东」 指 潘先生及其联系人以外之所有股东 释义C1C「合营协议」 指 本公司与潘先生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之协议 「该地块」 指 位於香港九龙启德第4B区4号地盘新九龙内地段第6591号之 一幅地块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即本通函刊印前确定本通函所载若 干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协议备忘录」 指 投标人与香港政府就该地块之土地使用权签立日期为二零一 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之协议备忘录 「潘先生」 指 潘苏通先生,於最后可行日期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控 股股东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 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地价」 指 投标人就该地块应向香港政府支付之地价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股东」 指 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投标」 指 就收购该地块之招标竞购 「投标公告」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接 获接纳函 「投标人」 指 迅富国际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Golden Sphere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释义C2C「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平方米」 指 平方米 「%」 指 百分比 释义C3CGOLDIN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 高银金融( 集团)有 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0) 执行董事: 潘苏通先生 (主席) 黄孝建教授 周晓军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石礼谦议员(GBS, JP) 许惠敏女士 邓耀荣先生 高敏女士 注册办事处: Ca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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