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12-21 |
.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报 (第76至191页) ;
.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报 (第75至176页) ;
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 (第19至40页) . 2. 债务声明 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即就本债务声明而言於本通函刊印前之最后可行日期) 营业 时间结束时,本集团之未偿还借款总额约29,356,721,000港元,包括(i)有抵押银行及其他贷 款26,348,233,000港元;
(ii)无抵押银行贷款600,631,000港元;
(iii)无抵押银行透支604,000港元;
及(iv)来自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之无抵押及无担保贷款约2,407,253,000港元. 有抵押银行贷款由(i)将本集团之若干附属公司全部股本、一项投资物业及一项发展中物 业抵押作担保;
及(ii)本公司及潘先生担保.无抵押银行贷款约18,000港元由一名身为前非控 股权益实益股东之一的第三方担保. 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营业时间结束时,本集团将其位於广州之土地使用权及物业 质押致令本集团获批出一项为数人民币1,800,000,000元 (根嗣癖1元等於1.17港元的汇 兑,相当於约2,106,000,000港元) 之银行融资.此项融资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尚未动 用. 除前述者及本附录另行提及者,以及除集团内公司间负债及於日常业务过程中之正常应 付贸易账款外,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即就本债务声明而言於本通函刊印前之最后可 行日期) 营业时间结束时,本集团概无任何其他未偿还借款、按揭、押记、债权证、贷款资本 及透支、债务证券或其他类似债务、融资租赁或租购承担、承兑负债或承兑信贷或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