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7-02-07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以光催化氧化及膜分离技术应用为核心,专注研发高含盐、高毒性、难 降解有机工业废水定制化解决方案,是集科研、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和系统 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推荐报告
5 集成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公司以工业废水处理成套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主,同时,公司核心产品也开始应用于工业废气处理领域.公司已形 成以光催化氧化技术和膜分离技术为主要特色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体系, 其膜分离 技术及高级氧化技术、生化技术的结合,对高浓度、高含盐、难降解有机废水处 理和节水减排新工艺的应用研究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逐步形成了以光催化氧化和 膜分离两大核心技术处理难降解污水的新工艺,公司产品已广泛运用于电力、冶金、石化、精细化工、煤碳、电子、印染等行业废水、废气处理.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合法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公司主营业务连续经营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16年1-7月、2015年、 201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501,379.94元、29,822,109.9元和16,358,795.47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4.7万元、263.42万元、9.11万元.截至2016年7 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3,365,835.27元,净资产31,144,056.00元,货币资金 6,141,960.17元,占总资产比例为9.69%,流动比率0.
9、速动比率0.73,公司资产 质量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根据公司的说明及项目组核查,公司不存在依据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须终止经营的情形;
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 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的情形.因此, 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满足《业务规则》2.1条规定的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规定.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 股份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了 三会一层 的法人治理机构, 设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各内部机 构运作规范有效,相互监督与制衡.股份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了 三会 议事规则及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并能有效 执行. 董事会经讨论评估认为, 公司现行治理机制能够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武汉千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推荐报告
6 项目组取得了对公司有管辖权的工商、税务(稽查) 、劳动社保等政府主管 部门出具的公司守法证明文件, 证明公司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 处罚,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项目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实际控制人所签署的书面声 明,查阅了其《个人信用信息报告》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 证明》 , 发现实际控制人最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