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7-12-29 |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12 月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0.32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 次发行底价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6,511.63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
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