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7 |
5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六) 如年度实现盈利,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 披露.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