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9 |
13 ― (十五)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保持消防供水及市政道路 上其他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保持设置在市政道路上消 防车道畅通无障碍. (十六)综治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作纳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中.
第四章 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 消防安全知识;
(二)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村民、 居民遵守;
(三)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四)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有条件的可以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 故调查工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