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10 |
240 多个国家及地区超过 6,500 万名注册用户r其国际和中国市集是全球最大规模的网上 B2B 交易平台之一. Alibaba.com 亦已在
2009 年9月在国际市集上推出一个批发交易平台 www.aliexpress.com,为小型的批量交易活动提供服务.Alibaba.com 同时又提供业 务管理软体和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目标物件是中国境内的小型企业,并为中国的 小型企业培育电子商贸的人才. 除Alibaba.com B2B 网站以外,作为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业务系列的一部分,投诉人 亦经营网上零售和付款平台以及资料为本的云端计算服务.上述平台包括中国最大 的消费者对消费者(C2C)互联网零售平台淘宝网(www.taobao.com 和www.taobao.com.cn)r中国最大的为品牌及零售商而设的第三方平台天猫平台 (www.tmall.com);
中国最受欢迎的团购网站聚划算(www.juhuasuan.com);
中国领先的 网上营销技术平台阿里妈妈(www.alimama.com);
中国具有领导地位的网上支付网站 Page
3 支付宝(www.alipay.com)r及一个资料为本的云端计算服务网站阿里云计算 (www.aliyun.com). 投诉人之阿里云云端计算服务网站(www.aliyun.com) 投诉人其中一家关联公司称为 Alibaba Cloud Computing Ltd.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以 阿里云 、 Aliyun 和 Alibaba Cloud 作为品牌专门提供云端计算服务. 阿里云 品牌于
2009 年创立,目标是建立一个先进的以资料为本的云端计算服务平台.该公 司通过提供全面的以互联网为本的计算服务, 锐意为阿里巴巴集团及整个电子商贸 生态系统的发展提供支持,该等服务包括电子商贸资料采撷、高速大量电子商贸资 料处理和资料定制服务. 阿里云 品牌及业务由阿里巴巴集团全资拥有.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营运 阿里云 品牌时经常使用阿里云系列商标(于下述 投诉人 所依据的商标权利 再详细讨论)以宣传、推广、销售及于 aliyun.com 阿里云网站提 供其云端计算服务.附件
2 为aliyun.com 阿里云网站的打印页及 WHOIS 记录副本. 投诉人透过其关联公司多年来已通过对阿里云系列商标的使用及/或提述向中国及 亚太地区的消费者提供云端计算服务并获取巨大知名度. 本案相关背景介绍 投诉人最近得悉被投诉人于
2014 年4月30 日注册争议域名. 争议域名直至
2014 年6月13 日时仍未开始启动/使用. 投诉人于
2014 年5月5日至
2014 年5月9日曾以 匿名方式或跟被投诉人查询有关出售争议域名及另一个同时被被投诉人抢注含有阿 里巴巴集团旗下拥有的知名网站及商标 万网 的域名,但两次查询均被 被投诉人以作价太低为由拒绝r惟被投诉人却于
2014 年5月25 日回复投诉人的匿 名电邮提议一并出售一系列
6 个含著名中国互联网品牌的域名(包括
2 个争议域名、 、、及).(详细资料于 本投诉的扼要归纳内讨论) 综上,我们认为被投诉人对投诉人及其注册商标 阿里云 有充分的了解,被投诉人 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显然系出于主观恶意.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于
2014 年4月30 日注册了争议域名以及. 被投诉人吴剑华 wujianhua,联络地址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园欢镇都分新村
16 号, 邮编: 351111.电子邮箱是:[email protected]. 4. 当事人主张 A. 投诉人 投诉人的主张如下: Page
4 投诉人早于
2009 年已在世界各地申请注册阿里云系列商标.投诉人就包含或由 阿 里云 阿里云计算 阿里巴巴云计算 、 、 阿里云云智能 、 Aliyun 、 Alicloud 、 Alicloud Computing 及 Alibaba Cloud Computing 组成的商标(下称 阿里云系列商标 )在中国、香港、台湾、新加坡、澳大利亚、纽西兰、欧盟、日本、澳门、韩国、加拿大、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取得商标注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