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1 |
2、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亦未发现近期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
3、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施控制人均明确 回复,此前相关方与华润水泥洽谈合作事项,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变化,除本公司已披露的信 息外,均未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 未存在涉及本公司重大事项有关的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上 述重大事项不含:福建水泥子公司 建福南方 后续增资暨资产注入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 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 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 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日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3-05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本次权益 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2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A股、B股总股数为1,670,775,941股,扣除公司回购B股尚 未注销的库存股86,573,974股,因此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总额为1,584,201,967股.以1,584,201, 96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0.60元(含税)现金红利,本次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95,052,118.02元 (含税) . 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B股非居民企业投资者以及持有限售股份的个人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 税,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4元;
持有A股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持有B股无限售股份的境内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时按5%的税 率代扣所得税,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7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
对于QFII、R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a注:股东在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 证监会 《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 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