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1-25 |
电话:0516-80397010 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查备案 简要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核查→核查备案 申报材料
(一)《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核查备案申请书》;
(二)徐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者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所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如小作坊执行国标、行标、地标的,提供标准封皮的复印件;
如无以上标准,执行产品卫生标准的,提供标准封皮的复印件;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审批条件 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二)生产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周围距离25米内不得有烟尘、有害气体、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三)具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
生产的食品应列入当地政府允许暂时存在的小作坊食品目录内.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01号)
3、省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的意见》(苏质监发〔2011〕207号) 承诺时限 40-70个工作日( 其中整改期30日) 收费说明 无 收费依据 无 关键词 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小作坊,核查备案 徐州市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指南 徐州市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丰县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电话:0516-
89218856 事项名称 审核批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简要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发证 申报材料
1、行政机关携带各级政府批准其成立的有效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 三定方案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1份;
2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携带工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社团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携带各级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代码证书全套及IC卡(新申领的除外);
6、银行基本帐号. 注:所有复印件须A4纸,身份证单独复印须正反两面在同一平面上. 审批条件
1、依法设立的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均应自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手续.
2、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单位性质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和换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