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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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以资产认购股票的行为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的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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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的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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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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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基本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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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介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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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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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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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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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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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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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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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办券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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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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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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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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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先临三维 证券代码:830978 法定代表人:李诚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31,230万元 办公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湘滨路1398号 邮编:311258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贤清 电话号码:0571-
82999580、82999666 传真号码:0571-8299958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6822698XU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9). 主营业务:构建3D数字化与3D打印技术生态链,提供3D数字化及3D打印技术装备及服务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和计划 本次发行目的主要是为了3D数字化与3D打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投入,加大在精准医疗和定制消费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力度,投资建设三维数字化与3D打印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二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经审慎讨论后决定实施本次股票发行.
(二)发行对象以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发行对象范围及认购方式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2日.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在册股东以及其他不超过35名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股票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一)公司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稿)第三条: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第四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如机构投资者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履行了或正在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新增自然人投资者需满足条件: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五条规定,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