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4-20 |
一、
三、五个营业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之简单算术平均数择一计算. 注2:已发行股数系指普通股已募集发行与私募股份,减除本公司买回惟尚未注销或转让之库藏股股数.再发行(或私募)募具有普通股转换权或认股权之各种有价证券如系以库藏股支应,则调整公式中之已发行股数应减除新发行(或私募)有价证券可转换或认购之股数. 4.本转换公司债发行后,如遇本公司非因库藏股注销之减资致普通股股份减少时,应依下列公式计算调整后转换价格,并函请柜买中心公告,於减资基准日调整之. 调整后转换价格= 调整前转换价格((减资前已发行普通股股数(注)/减资后已发行普通股股数) 注:已发行股数应包括发行及私募之股数,并减除本公司买回惟尚未注销或转让之库藏股股数. 十
二、本转换公司债之上柜及终止上柜: 本转换公司债於发行日之前向柜买中心申请上柜买卖,至全数转换为普通股股份或全数由本公司买回或偿还时终止上柜,以上事项均由本公司洽柜买中心同意后公告之. 十
三、转换后新股之上柜: 本转换公司债经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者,所转换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柜买中心上柜买卖,以上事项均由本公司洽柜买中心同意后公告之. 十
四、股本变更登记作业: 本公司应於每季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前一季因本转换公司债转换所交付之股票数额予以公告,每季并应向公司登记之主管机关申请资本额变更登记至少一次. 十
五、换股时不足壹股股份金额之处理: 转换本公司普通股时,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额,本公司将以现金偿付(计算至新台币元为止,角以下四舍五入). 十
六、转换年度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归属:
(一)现金股利 1.本转换公司债持有人於当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当年度本公司向柜买中心洽办现金股息停止过户日前十五个营业日(不含)以前请求转换者,得参与当年度股东会决议发放之前一年度现金股利. 2.当年度本公司向柜买中心洽办现金股息停止过户日前十五个营业日(含)起至现金股息除息基准日(含)止,停止本转换公司债转换. 3.本转换公司债持有人於当年度现金股息除息基准日翌日起至当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请求转换者,不得享有当年度股东会决议发放之前一年度现金股利,但得参与次年度股东会决议发放之当年度现金股利.
(二)股票股利 1.本转换公司债持有人於当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当年度本公司向柜买中心 洽办无偿配股停止过户日前十五个营业日(不含)以前请求转换者,得参与当年度股东会决议发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当年度本公司向柜买中心洽办无偿配股停止过户日前十五个营业日(含)起至无偿配股除权基准日(含)止,停止本转换公司债转换. 3.本转换公司债持有人於当年度无偿配股除权基准日翌日起至当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请求转换者,不得享有当年度股东会决议发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参与次年度股东会决议发放之当年度股票股利. 十
七、转换后之权利义务: 债权人於请求转换生效后所取得普通股股票之权利义务与本公司原已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
八、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回)、偿还或已转换之本转换公司债将被注销,不得再卖出或发行,其所附转换权并同消灭.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