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11-11 |
(四)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1.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未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2.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被征收人应当协助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如实提供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
七、安置房建设地点、户型面积、交房标准、不同土地性质房屋
(一)安置房建设地点.征收人在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工业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A-02-01地块建设房屋安置被征收人.
(二)安置房户型和面积.根据本次房屋征收安置对象的实际情况,安置房主要户型二房二厅、三房二厅、四房二厅,厨卫配套齐全,户型建筑面积在60-170O之间(含公摊面积)(具体将根据本次房屋征收安置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待设计图确定后再行公布).
(三)安置房交房标准.安置房按照普通商品房的交房标准交房,具体根据设计确定.
(四)不同土地性质房屋.被征收房屋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的,按现行标准所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予以返还.
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
(一)住宅征收补偿方式.征收住宅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住宅均以住宅批准登记发证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调换面积、价值补偿、补助及奖励. 1.住宅货币补偿 (1)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按周边类似新房的市场评估价补偿.被征收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载明的车库、杂房、煤棚、加层、增加面积等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未载明的按重置价补偿. (2)补助 ①按期签约补助.被征收人在房屋模拟征收通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腾空房屋的,按被征收住宅批准登记发证建筑面积补偿费(不含装饰、装修)的20%给予补助. ②临时安置补助.临时安置费月标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装饰、装修)的4‰计算,但每户每月最低不少于1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临时安置过渡期补助期限为6个月. ③搬迁补助.搬迁补助每户1500元/次,发给两次搬迁补助. ④购房补助.按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被征收住宅批准登记发证建筑面积补偿费(不含装饰、装修)5%和350元/O的购房补助. (3)奖励 ①配合征收奖.房屋征收范围明确后并告知了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摸底、丈量登记面积、认定权属性质及用途的,每户奖励5000元. ②支持控违奖.若被征收人没有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每户再奖励10000元. ③按期腾房奖.被征收人在房屋模拟征收通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收协议并按规定时间腾空交房的,给予被征收住宅批准登记发证房屋面积补偿费(不含装饰、装修)10%和200元/O的奖励. ④征收工作连带奖.为鼓励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同单元、同一栋、同一小区(区域)的被征收人相互做工作,自发积极主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约定时间搬迁,设立征收工作连带奖.在模拟征收通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同单元的被征收人每户奖励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