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5-06-19 |
(六)每周对人工湿地内杂草、杂物、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定期全面对人工湿地植物进行收割和补种,保持水生植物的密度与良性生长;
(七)定期收割生态塘内的水生植物,及时清理浮渣和枯枝烂叶;
(八)按照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水泵、鼓风机等机电设备;
(九)及时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并按要求对污泥进行处理;
(十)每周应检查相关井盖以及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及时更换破损、断裂的井盖和盖板. (十一)及时更换不合规范和锈蚀严重的格栅. (十二)保持设施点园路通畅,场地内及周边无垃圾、杂物、污水、恶臭等情况.
第五章 日常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安排的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专项资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设施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保养保洁、水泵动力消耗、植物收割、污泥清理处置、水质检测等项目. 第十九条 从化区政府负责统筹安排本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资金.日常维修养护资金以镇(街)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拨付手续. 第二十条 镇(街)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上旬对上年度日常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结算、总结,上报从化区水务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从化区水务局根据各镇(街)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本年度日常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下一年度资金预算. 第二十二条 从化区水务局会同从化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督资金规范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财政局对由市、区财政承担的养护费用分季度核拨至各镇(街),每季度核拨资金为市、区财政应支付部分的1/4,各镇街根据考核评分结果申请养护资金.
(二)日常养护资金与广州市考核和从化区季度考核成绩挂钩.季度考核成绩80分以下的镇(街)按每低于80分1分,扣发2000元维修养护资金,直到全部扣发完毕;
平均成绩在80-89分的,每低于90分1分,扣发1000元维修养护资金,最高扣发10000元;
平均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的拨付全部养护资金.
(三)将市、区两级考核成绩计算后所扣发的维修养护资金,平均拔付给成绩优秀的镇(街)使用,如果成绩没有优秀的顺延平均拔付给成绩良好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的的镇(街)使用.
第六章 维护管理考核 第二十三条 维护管理考核采用三级考核制度,广州市水务局对从化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从化区水务局(从化区污水处理中心)对各镇(街)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镇(街)管理机构对第三方服务单位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日常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工作按照广州市水务局于2017年12月制定的《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修订版)》的要求考核评分. 第二十五条 从化区水务局应将各镇(街)的考核情况予以统计、分析、总结,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维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沉砂井、格栅井、集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生态塘(沟渠)等的日常维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