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1-23 |
逾期不纠正的,撤销其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复议制度 办案机构违反本规则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在审理复议案件时,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细化标准》直接予以变更.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执法过错,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并被上级行政管理机关列为错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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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三)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确认为超出法定自由裁量权范围的;
(四)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七条 执法考核考评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进行年度考核、考评.对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当影响案件办理质量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第十八条?《细化标准》中有关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中,所称 以下 、 以上 包括本数;
所称 至 包括上限数和下限数.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衡水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则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 ? ? ? ? ? ? ? ? ? ? ? ? ?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 《会计法》第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一、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行政处罚标准 【一】处罚依据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违法行为的情形和处罚标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1?、情节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未设会计账薄占全部会计账簿20%以上40%以下,致使部分财务收支状况及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