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9-21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问题,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以改善城镇饮用水源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为目的,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污染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
二、整改目标 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梳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在注重整改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保护区自查工作,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工作标准、推进力度、严格执法等方面查找差距,制定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二)建立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细化责任、建立台账、狠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案一销.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三)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加强执法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周要将整改进展情况报至县委办、政府办和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嫩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委、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工业示范基地办公室、嫩江镇、交警队、电视台、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长范冬雨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责任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县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察力度,跟踪问效,定期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