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7-11-04

一、严格审核管理

(一)减少申报要件 各区应通过 金保二期 系统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就业登记、人员减少、失业原因、劳动合同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核,上述可在网上查询的审核要件,申报单位不再提供.企业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不再提供《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原102表).

(二)加强信息比对核查 各区人社部门应加强与区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有效利用 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 和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平台,查询核对企业相关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僵尸企业 以及淘汰关停、依法破产、注销清算等企业,一律不得享受援企稳岗政策.

(三)强化专业部门审核 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经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凡在人社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平台查询到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确认发放;

申报学历提升补贴的,学历证书需通过 学信网 等相关网站验证,通过验证的可确认发放.

(四)统一审核计算标准 1.关于继续教育培训补贴.对符合《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教育经费中列支的与培训相关且符合财务规定的费用,单位外派培训的交通、餐饮、住宿、场地租赁等费用可以计算补贴额度,并提供培训通知、相关费用发票;

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需提供年度计划、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培训考勤、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有发票的应当提供. 2.关于取得证书时间.学历证书按证书标注日期核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按 发证日期 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按 授予时间 核定.证书上同时存在多个日期,可按最后一个日期核定;

日期截止到月的,可按月末核定. 3.关于裁员率.按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平均人数比较确定,且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 4.关于稳岗返还基数.失业保险欠缴的,补缴后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单位补缴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可作为返还基数,但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和利息不列入返还基数.参保企业(非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稳岗返还时,由其出资缴纳的劳务派遣人员失业保险费金额,可作为返还基数;

劳务派遣单位申报稳岗返还时,返还基数不包含劳务派出人员.返还年度已享受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服务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其单位和个人缴费不再作为返还基数.

二、简化工作流程

(一)申报受理 企业持相关材料向参保所在区人社局申请,区人社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现场进行审核,并即时告知受理意见.受理后各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或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7-16位用*代替)、拟返还金额、裁员率或证书名称、等级等情况,同时将上述情况报市劳服中心.

(二)事中抽查 公示期内由市劳服中心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20%的比例进行抽查,公示期满前将抽查意见反馈相关区人社部门.

(三)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市劳服中心抽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区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 企业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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