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8-12-02 |
3.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
3.3纳入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并经有效认证可以正常进行管理;
3.4具备工程招标代理 乙 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 乙 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5本市内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详见比选申请文件5.1);
3.6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
3.7业绩要求(详见比选申请书);
3.8之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咨询等业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3.9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3.10近3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以实时查询江苏省招投标综合监管5.0系统-代理管理系统信息记录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4.比选申请书 4.1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4.1.1比选申请书的内容及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
第二章 比选申请书编制说明及内容 进行编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4.1.2比选申请书应全部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4.1.3比选申请书一式三份(包括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 正本 和 副本 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2.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5.比选申请文件 5.1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比选申请书、经审计的比选申请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比选申请人为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职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指:社保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手册及对账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办公场所证明文件(产权证或房产部门的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供比选评审核对)及门头照片(照片为打印的彩色图片)、主要办公设备清单(格式自拟)、无市场不良行为的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见附件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格式要求见附件二)以及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方案等. 5.2参加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作为参加选取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的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