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05-13

八、征收安置工作几点要求

(一)自征收范围确定之日起,未经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地、违章抢建、新建、扩建或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否则,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一律不予补偿.

(二)在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完征收相关程序后,由县人民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

对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房屋依法被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所涉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归房屋征收部门所有,房屋拆除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统一组织.严禁被征收人自行拆除. 本方案由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住宅房屋(小院)征收补偿标准 2.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夏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 住宅房屋(小院)征收补偿参考标准 结构 补偿价格 (元MO) 标准 备注 框架 1700-1800 基础打桩、钢筋混凝土主体,层高2.8米以上,水、电、暖齐全 缺项扣除标准

1、水20元M

2、电20元M

3、暖气30元M 门窗20元M

5、内外墙装饰标准15元MO. 砖混 现浇 1400-1500 主体以砖墙承重,部分钢筋混凝土,现浇楼面,层高2.8米以上,水、电、暖齐全 预制 1300-1400 主体以砖墙承重,部分钢筋混凝土,预制板楼面,层高2.8米以上,水、电、暖齐全 砖木 1000-1100 主体以砖墙承重,木屋顶,层高2.8米以上,椽头直径8公分以上,木门窗,水、电、暖齐全 900-1000 主体以砖墙承重,木屋顶,层高2.8米以上,椽头直径8公分以上,水、电、暖齐全 土木 600-700 主体以土墙承重,木屋顶,层高2.8米以上,椽头直径8公分以上,木门窗,水、电、暖齐全 仓储用房 1200-1500 石棉瓦或彩钢屋顶,层高4.5米以上,支架为钢或铁结构,墙厚37公分,有护围,水、电、暖齐全. 简易 350-450 木制、石棉瓦或彩钢屋顶,层高2.2米以上;

椽高2.2-2.5米,支架为钢或铁结构,墙厚24公分. 200-250 椽高2.2米以上,支架为木结构,有围墙,土地面.(含蒙顶标准) 说明:该补偿标准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国土部门有关土地基准价格标准执行 附件2 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项目 补偿价格 标准 围墙 砖围墙 100元/O 贴瓷砖或壁画 土围墙 30元/O 土胚 院内硬化 75元/O 地板砖 50元/O 水泥抹面 防盗门 1000元/面 全封 800元/面 半封 防盗窗 60元/O 树木 成材树 40元/棵(砍伐费) 树干1米处直径7公分以上 非成材树 10元/棵(砍伐费) 树干1米处直径7公分以下 经济树 50-150元/棵 挂果树 30元/棵 未挂果树 井1000元/眼10米以下含10米(灰管井) 120元/米10米以上,每增加1米(灰管井) 水池 60-100元/立方米 特殊情况按照类似的市场价格补偿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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