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6 |
生产加工场所未饲养禽畜,未设立厕所. 是否 *6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
布局合理,有设立原辅料仓储、生产加工、成品仓储等功能间. 是否
7 生产加工场所整洁、卫生、通风,无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 是否 设施设备
8 具备良好的供水和排水、排污设施并正常运行,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
排水终端口设置防鼠格栅;
与外界通风设施装有纱网.具备满足食品加工操作的照明、通风、排烟设施. 是否
9 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并配备专用的消毒、干手用品;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物质对人体安全、无害,有单独存放设施,且明确标识. 是否
10 具备良好的防鼠、蝇、虫等设施;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害虫孳生. 是否
11 设置必要的冷藏、冷冻、加热、消毒杀菌设施. 是否
12 具备与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和器具,设备和器具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材料制造.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器具和设备安全、无害、清洁. 是否 加工过程控制 *13 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不洁、回收及受到其他污染的原辅料. 是否 *14 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分开放置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生熟食品,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生、熟料的工具有标识并分开使用. 是否 *15 生产用水使用自来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其他水源. 是否 *16 具备独立的食品添加剂的保存设施;
使用经计量检定的、符合量程的天平或秤等工具称量;
未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是否 *17 未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是否 *18 未发现使用药品、仅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生产食品. 是否 人员要求 *19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是否 *20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喷洒香水、不得佩戴手表和外露饰物.现场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不得赤膊、光脚.不携带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加工场所. 是否 质量管理
21 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存采购供货者的相关证照、采购发票、检验检疫符合证明等凭证.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
22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间、名称、用量、与其它原辅料配比情况等内容. 是否
23 建立生产统计台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 是否
24 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规格、数量、购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