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9 |
4)虚拟编制补贴标准由归口职能部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 表2.3 全校编制控制测算方案(2016年) 编制总数 编制分类 合计 教师编制 教学辅助编制 党政管理编制 小计 教学编制 思政教师(辅导员)编制 学科编制 机动编制 科研编制 小计 教学单位教辅 非教学单位教辅 小计 校部党政管理编制 院部党政管理编制 校控 总比例 100.00% 100.00% 65.5% 49.7% 4.1% 其中辅导员按公办本科生数 2.6% 1.4% 7.7% 17.5% 8.9% 8.6%
17 % 10.6% 6.4% 1:200测算 总编制数
2194 2194
1438 1090
89 80
59 30
170 383
195 188
373 233
140 张家港、苏理工编制数
310 310
202 191
11 11
56 56
52 52 镇江校区编制数
1884 1884
1236 899
78 69
59 30
170 327
139 188
321 233
88 注:1)张家港校区校控编制核定数为210,苏州理工学院校控编制数为100,合计为310个. 2)民办独立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可根据需要自行聘用. 3)后勤和资产等附属单位编制的校控目标为学校总编制的3%. 第三部分 岗位设置与聘用 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以岗位设置为前提、岗位聘用为基础、岗位聘任为核心的岗位管理体系.
一、岗位类别、等级及结构比例 按照江苏省及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岗标准 学校根据机构设置、定编办法、岗位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对各类岗位进行宏观调控,核定下达各部门岗位设置控制数. 1.教师高级岗位 (1)教授二级、三级岗位 教授二级和三级岗位职数不具体下达到学院,由学校在岗位设置控制数内,根据聘用条件统一组织聘用. (2)教授四级及副高级岗位 教授四级按实际岗位数下达至各学院(所);
副高........